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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北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党组议事制度
党组议事制度,是党组会内部集体研究和讨论有关经济建设、党的建设、处理日常事务的制度。建立健全党组内部议事制度是增强党内民主、加强党组集体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。召开党组会应遵循下列规则和程序:
 
  一、会前的准备工作
 
  (一)拟定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(由人事监察科负责)。
 
  1、归纳综合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成员需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;
 
  2、把归纳综合后的事项向党组会主持人汇报。
 
  (二)审定提交党组会讨论的事项(由党组会主持人负责)
 
  1、审定由管委会机关有关科室送交的议题事项
 
  2、提出会议的中心议题;
 
  3、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、地点;
 
  4、指定会议列席人员。
 
  (三)将有关事项通知与会人(由人事监察科负责)
 
  1、一般应提前一至两天将会议召开时间、地点、中心议题、讨论事项、参加人员,通知与会人员(如与会人员发现会议讨论研究干部任免、奖惩、案件处理及有关重大问题涉及到自己或亲属子女时,应及时向人事监察科提出回避,并由人事监察科向会议主持人报告)。
 
  2.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。
 
  二、召开会议讨论决定会议事项
 
  (一)落实到会人数(由人事监察科负责)
 
  到会党组成员达半数以上才能开会。到会党组成员达三分之二以上,才能讨论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干部任免、党纪、政纪的处理。如到会党组成员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,对以上重大问题另定会议时间讨论决定。
 
  (二)提出会议议题事项
 
  1、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提出会议议题;
 
  2、主持人或党组成员提出需要讨论的具体事项(但不得临时动议),并介绍议题事项的详细情况;
 
  3、主持人或党组成员对会议需要讨论的事项所提出问题应负责解答。
 
  (三)对各项议题事项进行充分酝酿讨论
 
  对会议议题事项进行民主讨论,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,是党组会议最重要的一环,也是能否作出正确的、切实可行的决策的关键。同时也是实现党的集体领导的具体体现。因此,在党组会议上,主持人要将每项议题事项让大家进行认真的、民主的讨论,让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,然后才作出决定。在充分讨论后,主持人集中归纳整理各成员的意见,进行表决。
 
  (四)进行表决(由党组会议主持人主持)
 
  对党组会讨论需要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,必须进行表决,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以体现党组的集体领导。
 
  1、表决方法可采用无记名投票、举手、口头表达等方式;
 
  2、赞同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才能形成决议。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,双方人数又接近,除了在紧急情况下,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,应当暂缓作出决定,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或互相交换意见,取得较—致的意见后,再召开会议进行表决。在特殊情况下,也可以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,请求裁决。
 
  三、会后落实阶段
 
  党组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,每个党组成员都要贯彻执行,做好对分管事项的具体落实工作。
 
  (一)落实会议决议
 
  1、人事监察科负责将党组会议通过的决议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;
 
  2.人事监察科负责将党组会议通过的决议通报未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。
 
  3、党组成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落实工作;
 
  4、党组成员在落实决议过程中,要协调好各有关部门、单位之间的关系。
 
  (二)反馈执行党组决议的情况
 
  在落实过程中党组成员要做到:
 
  1、在执行决议的过程中,如遇到问题应及时通报有关成员;
 
  2、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集体的决议;
 
  3、如果在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有决议,必须提交党组会议再行复议。
 
  (三)做好保密工作
 
  1、党组决定的干部任免、党纪、政纪处理以及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项,在实施前不准对外泄密。
 
  2、如发现泄密,要认真追查,并视情节和后果,对泄密者严肃处理。
 
  四、本制度自2005年1月起实行。